「企業社會責任的第一件事情,是要養活員工,然後,品牌的CSR,還是必須要從企業核心出發,照顧到你的主要買家或潛在買家,這樣自己做起來,才不會覺得是完全另一件事情。也才有繼續做下去的熱情。」
你會發覺很多大廣告公司都喜歡幫NGO做Pro Bono,這本來亦無可厚非,但最後大多淪為做飛機稿的機會,廣告公司獲獎了,始終宣傳的力度有限,卻往往未必能直接為NGO帶來任何幫助。
自我開公司以來,敝公司幾乎謝絕直接協助任何NGO機構,但我會盡量協力我的現有客戶做CSR,用企業較豐厚的資源,做對社會有正面影響的事。